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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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瓶费”案消费者胜诉
郭京霞 阎晓明

  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餐厅因收取开瓶服务费而被消费者告上法庭的京城“开瓶费”案,6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一中院终审认为,湘水之珠酒楼没有事前明示消费者收取开瓶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及公平交易权,故判令餐厅返还消费者开瓶服务费100元。
  2006年9月13日晚6点左右,北京律师王某等4人前往北京湘水之珠酒楼就餐,并自带了一瓶白酒。湘水之珠酒楼服务员向王某出示了菜谱。王某用餐后,湘水之珠酒楼向其收取餐费296元,其中开瓶服务费为100元。